一、学校概况
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具有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近4800人,本科生20000余人,留学生628人。
重庆医科大学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机构17个,其中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1个。另设有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学校开设27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10余个专业为国家级、市级特色专业。
学校设有19个学院、系、部,并设立研究生院和生命科学研究院。学校现有附属医院6所(综合性医院4所,儿童医院、口腔医院各1所)。在《2011年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全国100所)中,附属儿童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分别排名第49位、第68位、第94位。各附属医院共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0个,居全国前列。医院开放床位10000余张,年门诊量790余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近39万人次。
重庆医科大学将致力于为每一位加盟重医的教学科研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展现才华的舞台,我们期待您的加盟,并与我们携手共创重医光辉灿烂的明天!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技能,外语基础好。
(三)专业基础、临床技能、教学试讲或相关的岗位能力考核合格。
(四)学历职称要求。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博士研究生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并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助理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或符合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人才。
(五)论著要求
1.科学学位博士应在国外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
2.专业学位博士应在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
3.社会科学类博士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著,其中1篇须在本学科一级学术期刊发表。
以上论著均要求以唯一第一作者身份发表。
三、招聘岗位
具体见《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四、招聘待遇
招聘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于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其待遇在专家小组考核、报学校审批后,由双方协商决定。
五、应聘方式
1.报名。应聘者于2014年12月30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提交(邮寄)“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护照)、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或聘书、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教学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应聘校本部工作岗位且属学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或海外留学人员)可常年报名,并参加由学校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成立引进人才考评小组,对其学术水平进行考核。具体可与学校人事处或用人院系(部门)联系咨询。
2.资格初审及专业测试。由用人院系(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核查应聘人员身份证明、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用人院系(部门)组织专业考试、考核或试讲,根据专业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及面试。学校人事处对通过院系考核或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学校面试。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参阅《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http://rsc.cqmu.edu.cn/s/27/t/67/db/1e/info56094.htm。
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老师 郭老师
电话: 023-6848544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
邮编:400016
邮箱:hr_cqmu@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应聘岗位”)
网址:http://www.cqmu.edu.cn/
附件:
1.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