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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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节选)
    时间:2021-04-08来源: 编辑:研招办点击:

    一、组织管理

    (一)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院校研究生招生处承担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具体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复试录取基本管理规定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

    1.博士复试时间4月14-4月30

    2.调剂复试时间4月19-4月30日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提前公布。

    一志愿差额比例200%。

    调剂志愿差额比例400%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统招考生、港澳台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审成绩中专业素质、培养潜力两项均在60分及以上,且英语达标。

    (四)考生复试资格

    考生复试资格根据第一志愿上线生的初审总成绩由高向低排名,按排名顺序根据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志愿上线生源数小于或等于复试比例时,所有一志愿上线生源必须全部参加复试。调剂志愿考生复试资格见调剂部分。港澳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另列排名。

    (五)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必须按照教育部颁布学科专业为单位进行。

    2.院校复试进程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复试时间段,第二阶段为调剂工作时间段。

    3.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2**、1051**)采取现场复试,其余专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三、复试工作基本程序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的复试、调剂资格均由研究生招生处审查。合格者由研究生招生处签章确认,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和录取;考生报考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后统一交给复试小组。

    2.复试小组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入学时,各培养单位应对考生信息进行复查,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远程网络复试(非临床医学专业)

    1.系统调试

    远程网络复试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考生操作手册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

    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研究生招生处反映,做好沟通。

    各复试小组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前与所有考生至少安排一次模拟复试,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

    2.《诚信复试承诺书》、《保密协议》签订

    复试开始前,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试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取消复试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所有考生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试题和过程对外泄露,如有违反,研究生招生处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期间要求考生所在场所,不得有任何其他人、考试相关材料及无关通讯设备等。

    3.笔试

    笔试在面试开始前完成。在考试开始前由复试小组秘书随机在复试试题库抽取考题。笔试考题主要测试考生的学习、研究能力及培养潜能,要求考生30分钟内完成并通过网络上交。

    4.面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要相等,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内容:要求每生汇报5分钟(包括:①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英语表述);②科研或临床实践心得;③报考专业研究领域综述;④自我评价:性格倾向、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特长等)。

    要求各面试专家广泛提问,面试主要考核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敏锐性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思想及进取能力、学科前沿了解程度、科研或临床实践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思想品德考核等。

    (三)现场复试(临床医学专业)

    1.现场复试要求

    学科专业代码为1002**1051**学科专业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参加复试考生要求:进行考前7日健康自我监测。凭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及健康宝绿码方可进入考场。

    如进入复试的考生有来自非低风险区,该学科专业复试方式整体调整为网络远程复试。

    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
      所有人员复试过程需全程佩带口罩。

    2.复试考题命制

    各学院或学系根据医科研发〔2019〕369号“关于印发《北京协和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复试开始前做好笔试考题的命制工作。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现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专业英语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要加强试题题库建设,保证题量充足。复试试题在启用前为国家机密文件。

    3.复试过程组织

    (1)材料提交

    ①资格证明材料:硕士学位获得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所有复试考生需提供达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非应届考生或学术学位应届生还应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②复试考查参考材料: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纸质版。

    (2)《诚信复试承诺书》、《保密协议》签订

    复试开始前,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试作弊行为,如有违反,取消复试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所有考生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试题和过程对外泄露,如有违反,招生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的复试成绩。

    (3)笔试

    笔试在面试开始前完成。笔试时间为1-2小时。

    (4)面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要相等,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内容:要求每生汇报5分钟(包括:①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英语表述);②科研或临床实践心得;③报考专业研究领域综述;④自我评价:性格倾向、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特长等)。

    要求各面试专家广泛提问,面试主要考核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敏锐性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思想及进取能力、学科前沿了解程度、科研或临床实践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思想品德考核等。

    (5)注意事项

    ①确保基本防控条件,错时错峰分专业进行复试。

    复试小组秘书将提前联系参加复试的学生,确保复试考生身体健康。

    ③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由复试小组负责,口语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8分钟。

    ④在思想品德方面,各学院可自行制定考核方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博士考生复试成绩计算:所有专家的面试平均分*50%+笔试平均分*50%。

    (五)复试监督

    复试期间院校监督电话:010-65133072,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由院校信息中心提供网络保障,院校教学服务中心协助全程录音录像。

    四、调剂

    (一)调剂时间

    院校调剂工作在各学科专业一志愿复试完成后,调剂复试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二)调剂政策

    按教育部规定,博士只能从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中录取新生,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也不允许将考生报考材料转出本校。

    (三)调剂复试比例

    调剂复试执行差额复试,博士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400%。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审成绩达到院校复试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符合调剂专业的调剂条件。

    (五)调剂复试程序

    博士调剂由各招生学科专业报研究生招生处,由招生处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研究生招生处根据调剂条件按照博士初审成绩给招生学科专业推荐调剂考生信息。

    调剂复试工作基本程序见复试部分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笔试、面试等全部复试过程。考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处资格审查后才可以参加复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六、录取

    (一)院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院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申请考核总成绩(简称总成绩)的计算:初审总成绩(折合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百分制)按50%、50%权重相加;

    (四)复试结束24小时内在院校研招网公布复试结果。公布内容为:

    1.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

    3.每位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

    4.拟录取考生名单;

    5.对于不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论中要写明评价意见,并由复试小组负责解释;

    6.如有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应及时给予以妥善答复。

    (五)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考生资格不符合招生简章报考条件;

    3.考生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考生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六)拟录取人员的确定步骤:

    1.以总成绩由高到低向下排序;

    2.按招生计划数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3.拟录取考生以总成绩排序选择培养单位;

    4.由培养单位教育部门负责录取考生双向选择导师。

    七、体检

    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拟录取新生需向各培养单位提交体检表。2021年新生将在入学时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八、信息公开公示

    研究生招生处提前在院校研招网站向社会公布:

    1.本院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初审成绩(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成绩)、报考学科专业排名名单;

    3.关于实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4.院校纪检监督电话;

    5.各学科专业复试拟录取名单(复试完成后24小时内);

    6.全院校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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