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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20-09-21来源: 编辑:研招办点击:

    一、招生学位类型为两类(均为全日制)

    (一)学术型研究生。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方式

    (一)统考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二)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详见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髙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英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及以上,同时达到以下业务水平之一:A.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B.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者在通过初试后,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长学制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且须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

    6.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2**”)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口腔医学专业。

    7.报考“护理学(101100)、护理专业学位硕士(105400)” 专业的应届生要求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不含提前毕业);非应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已获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和《执业护士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培养方式不接收以下人员报考:

    1.同等学力人员。

    2.本科就读于非内地高校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员。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统考考生要求同上。临床医学专业均招收学术型研究生。

    四、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网址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具体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其他事宜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已报名并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地点、时间

    1.北京地区

    北京市所有报考点均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11月8-10日,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与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网上确认开始前学校将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

    2.京外地区

    请咨询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未按规定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资格无效。

    (三)北京地区网上确认工作流程: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的报名号进行确认。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当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注意事项

    1.报考点选择:

    在北京地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均选择本校北京报考点(北京协和医学院“1123”),并网上支付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上述考生均在本校北京报考点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

    京外地区考生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请咨询选择的报考点。

    2.支付报名费方式:

    在要求网上支付省市报名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在不要求网上支付省市报名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支付报名费。

    3.本校报考点还接收报考卫健委老年医学研究所(84512)、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84503)、首都儿科研究所(87120)的北京地区考生报名。

    (五)京外地区的初试地点由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资格地点指定。

    (六)初试前,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并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七)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后,不再退还。

    (八)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五、报考资格审查

    (一)本校考生资格审查一律放在初试后、复试前,如果考生没有按我校《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二)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为准,不得更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1.初试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00)。

    2.英语、政治、数学、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中医)等科目为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院校自设业务课综合考试课目为:

    《基础医学综合》: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任选两门。

    《口腔综合》:含牙体牙髓疾病、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疾病、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及口腔组织病理学方面的专业知识。

    《药学基础综合》: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任选两门。

    《药学综合》: 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全部作答。

    《药用植物综合》:植物学、植物生理学、植物生物化学、药用植物栽培学;任选两门。

    《护理综合》: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考试大纲。

    《卫生综合》:含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卫生事业管理学;任选两门。

    《医学人文综合》:医学伦理学、医患沟通,全部作答。

    (三)复试

    复试一般在4月中上旬,复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我校按照招生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不同学位类别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系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等组织进行,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七、材料提供

    在2020年12月10日前,所有考生应及时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备查,所提供的材料应翔实可靠。寄送材料务必按以下顺序并左侧装订:

    (一)统一要求

    1.《北京协和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含考生编号,12月1日左右从我校网站下载)。

    2.非应届人员应提供最后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含封面、首页、注册页)。

    3.最后学历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二)分类要求

    1.上述(一)中的各项资料。

    2.报考“护理学(101100)、护理硕士(105400)”专业的非应届考生:应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单、《执业护士证书》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者应提供: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合格线为425分);②省部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普通高校教务处提供的本科进修课程成绩单(不少于十二门,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提供:《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上述所有报考材料的邮寄方式均为“中国邮政EMS”(不接收其它邮寄方式),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单三条九号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730,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10-69155957。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八、关于复试费的收取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高等学校教育考试收费项目的函》规定,我校将对通过复试并录取的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含统考生、推免生、港澳台生、少数民族骨干生)收取复试费,具体标准为100元/生。

    九、本校研究生招生网址:

    http://graduate.pumc.edu.cn/zsw/,请考生随时登陆查询:

    (一)查询本人及本专业报考统计信息(12月初)。

    (二)查询北京地区初试考场地点(考试前一周)。

    (三)查询初试成绩。

    (四)查询分数线。

    (五)上线生查询并下载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总分排名名单。

    (六)查询全校复试规定、调剂政策、各培养单位纪检监督电话等(4月上旬)。

    十、统考港澳台考生

    统考港澳台考生的报考条件、招生专业目录等报考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不做变更。

    此类考生均参加当年全国硕士入学统一考试,免试政治理论;须达到教育部当年硕士生单科分数线;初试、复试与内地考生同堂同卷,与内地考生的录取政策完全一致;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参照本校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入学后待遇与内地考生相同。

    考生报名时另须提交:①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②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十一、奖助学金

    我校为教育部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财政部6所“小规模特色高校”的试点学校之一,硕士基本助学金不低于1500元/月(覆盖面100%),学业奖学金不低于10000、8000、5000元/学年(覆盖面及金额的上调,以当年学校奖助政策为准),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覆盖面由国家制定)、其他岗位助学金、奖金不含在内。

    所有推免硕士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8000元/生。

    所有普通统考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硕士3000元/生。

    十二、学费收费标准

    每生8000元/学年,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

    十三、其他

    (一)硕士生培养年限:3年。

    (二)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三)专业名称前加“★”号的为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四)本校不招收单考生。

    (五)本校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六)如果教育部在2021年的研究生招生中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实时公布。

     



    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招收全日制学生。

    一、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5(5)

    (三)考生基本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无异议者发放《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签章确认。

    (四)考生必须达到“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的各项要求,凡不符合本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报考、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专业参见《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一)招生专业、招收人数、报名程序、时间参见我校“招收博士、硕士、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二)其中“考试方式”只能选择统考,专项计划只能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定向单位”栏填写档案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填写生源省区教育厅。

    (三)按我校规定时间,提交报考材料:

    1.《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2.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材料。

    四、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政策与统考生相同,择优录取。

    (二)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普通统考调剂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在拟录取后,与本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五、其他

    (一)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对在招生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理。

    (四)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所院。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五)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需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六、如果教育部在2021年的研究生招生中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招生工作坚持“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均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一、生源范围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招生报名

    (一)考生必须达到“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的各项要求,凡不符合本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报考、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专业参见《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其中“考试方式”选择统考,专项计划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三)按我校规定时间,提交报考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2.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材料。

    三、复试与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复试政策与统考生相同,择优录取。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如果教育部在2021年的研究生招生中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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