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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协和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2-09-16来源: 编辑:研招办点击:

    一、招生学位类型为两类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

    二、招生方式

    (一)统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二)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详见我校《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髙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英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及以上水平,同时达到以下业务水平之一:A.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B.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同等学力者在通过初试后,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4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生,须在报名前征得定向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且须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2**”)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口腔医学专业。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7.报考“护理学(101100)、护理专业学位硕士(105400)” 专业的应届生要求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不含提前毕业);非应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已获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和《执业护士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8.报考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的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本科毕业后工作满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获得学位后工作满1年或1年以上(从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培养方式不接收以下人员报考:

    1.同等学力人员。

    2.本科就读于非内地高校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员。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统考考生要求同上。临床医学专业均招收学术型研究生。

    四、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请考生务必按照《北京协和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北京协和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网址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其他事宜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地点、时间

    1.北京地区

    网上确认地点及时间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与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

    2.京外地区

    请咨询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完成网上确认,报考资格无效。

    (三)北京地区网上确认工作流程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的报名号进行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注意事项

    1.报考点选择:在北京地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均选择本校北京报考点(北京协和医学院“1123”),并网上支付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上述考生均在本校北京报考点参加网上确认、初试。

    京外地区考生的网上确认和初试地点请咨询选择的报考点。

    2.支付报名费方式: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后,不再退还。

    3.本校报考点还接收报考卫健委老年医学研究所(84512)、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84503)、首都儿科研究所(87120)的北京地区考生报名。

    4.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报考资格审查

    (一)本校考生资格审查一律放在初试后、复试前,如果考生没有按我校《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二)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为准,不得更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1.初试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等科目为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院校自设业务课综合考试课目为:

    《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任选两门。

    《口腔综合》:牙体牙髓疾病、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疾病、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及口腔组织病理学方面的专业知识。

    《药学基础综合》: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任选两门。

    《药学综合》: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全部作答。

    《药用植物综合》:植物学、植物生理学、植物生物化学、药用植物栽培学;任选两门。

    《护理综合》: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考试大纲。

    《卫生综合》:含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卫生事业管理学;任选两门。

    《医学人文综合》:医学伦理学、医患沟通,全部作答。

    《卫生政策与管理综合》:全部作答。

    (三)复试

    复试一般在4月中上旬,复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我校按照招生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不同学位类别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系综合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相关知识、能力考核等组织进行,复试方案在复试开始前向考生公布。

    七、材料提供

    初试成绩公布后,所有考生按规定及时向我校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不接收纸质版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翔实可靠(材料提供网址:https://graduate.pumc.edu.cn/zsw)。

    (一)统一要求

    1.非应届人员应提供最后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含封面、首页、注册页)。

    2.最后学历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二)分类要求

    1.上述(一)中的各项资料。

    2.报考“护理学(101100)、护理硕士(105400)”专业的非应届考生:应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单,以及《执业护士证书》扫描件。

    3.同等学力者应提供: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合格线为425分);②省部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普通高校教务处提供的本科进修课程成绩单(不少于十二门,加盖教务处公章)扫描件。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和扫描件,原件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原件邮寄方式均为“中国邮政EMS”(不接收其它邮寄方式),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单三条九号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处,邮编:100730,收件人:研招处,电话:010-69155957、010-65105828。

    5.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定向培养应届本科生,必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八、关于复试费的收取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高等学校教育考试收费项目的函》规定,我校将对通过复试并录取的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收取复试费,具体标准为100元/人。

    九、本校研究生招生网址:

    https://graduate.pumc.edu.cn/zsw/,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

    (一)查询本人及本专业报考统计信息(12月初)。

    (二)查询北京地区初试考场地点(考试前一周)。

    (三)查询初试成绩,提交资格材料。

    (四)查询分数线。

    (五)查询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总分排名。

    (六)查询全校复试规定、调剂政策、各培养单位纪检监督电话等(4月上旬)。

    十、统考港澳台考生

    统考港澳台考生的报考条件、招生专业目录与内地考生相同,不做变更。

    此类考生均参加当年全国硕士入学统一考试,免试思想政治理论;须达到教育部当年硕士生单科分数线;初试、复试与内地考生同堂同卷,与内地考生的录取政策完全一致;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参照本校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入学后待遇与内地考生相同。

    考生报名时另须提交:①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②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十一、奖学金与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生)

    我校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基本助学金不低于1500元/月(覆盖面100%),学业奖学金不低于10000、8000、5000元/学年(覆盖面及金额的上调,以当年学校奖助政策为准),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覆盖面由国家制定)、其他岗位助学金、奖金不含在内。

    所有推免硕士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8000元/生。

    所有全日制普通统考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硕士3000元/生。

    十二、学费收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8000元/学年,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见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三、其他

    (一)硕士生培养年限:3年。

    (二)本校不招收单考生,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各培养单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四)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毕业后派遣回原单位,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或者更名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原单位出具材料,学校协助办理在学期间档案转递手续。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住宿和公费医疗,毕业后派遣回原单位,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或者更名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原单位出具材料,学校协助办理在学期间档案转递手续。

    (六)本校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北京协和医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

    (七)如果教育部在2023年的研究生招生中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实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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