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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2-12来源: 编辑:石小倩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外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基金委)近期公布的相关项目通知,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项目(原中外合作项目)的校内申报选派工作。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选派专业:不限。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选派名额、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生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限制选派人数,符合项目申请资格人员均可申报。培养单位审核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不限推荐名额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攻博”):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简称“联培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仅国外合作项目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人可利用渠道及时间安排

    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中外合作渠道”均调整为国外合作项目并正常执行。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点击https://bg.csc.edu.cn/ 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点击此处了解。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外合作项目申请条件、外语要求等详细内容可点击

    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86查询。


    二、 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攻读博士学位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类别


    310-16

    拟申请学生登录基金委网站(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报名提交(包括基本情况、外语水平、教育与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研修计划、国外导师、国内导师),并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所在培养单位教育处。

    提醒:“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对应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选择“北京协和医学院”。

    316

    培养单位审核并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将推荐人员申请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培养处。

    317-23

    研究生培养处组织审核申报材料。

    324

    校内公示名单,公示后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5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6月底

    基金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 )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登录网站查询录取结果,自行下载打印通知及录取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7月起

    录取人员完成校内派出报批/报备、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三、申报材料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生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校内审核提交材料及向基金委提交材料,向基金委提交材料还需同时上传至基金委报名网站。

    (一)校内审核提交材料

    1.《北京协和医学院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1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的时间安排》(仅联培博提交)-见附件1.2

    3. 北京协和医学院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项目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3

    4.定向博士生需提交原单位同意函,加盖原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公章。-见附件1.4


    注:联培博申请人提交第12项各一份;直攻博申请人提交第1项一份;第3项由所院教育处汇总后提交电子版;定向生还需提交第4项一份。

    (二)向基金委提交材料(一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系统导出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2.2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培博提交,请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至少三位专家签字)-见附件2.3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培博提交)-见附件2.4

    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6.免学费或获得全额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国外合作项目攻博生,如收取学费,请提交外方学校出具的学费收取有关信息)

    7.学习计划(外文)-见附件2.7

    8.国外导师简历

    9.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网上申报填写要求

    网上申请时间从北京时间3100时开始,校内截至北京时间316日。填报基金委网申系统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按照以下要求逐项填写:

    1. “申请留学身份”选择:“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 “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

    3. “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与***大学合作奖学金”,如“与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合作奖学金”;

    4. “受理机构”填写(选择):“北京协和医学院”;

    5. “所在院系”填写:“培养单位”名称;

    6. 其他内容:据实填写。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人按照“校内审核提交材料”“向基金委提交材料”顺序准备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纸质申请材料在左上角用别针或小夹子夹好即可,请勿用订书器装订。如申请材料中有英语以外的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如申请的专项项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2.国外合作大学项目材料,请按材料要求签字、盖章。

    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2)”,仅填写红色字体部分,黑色字体部分不变;“单位推荐意见”请按要求认真填写。

    4.“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中“推选院校名称”,填写“北京协和医学院”,并按材料要求签字、盖章。“推荐意见”,不能简单地写“同意推荐”,应包括对申请人素质、拟留学专业、单位、导师及留学必要性等综合评价。

    5.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建议导师加强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

    6.其它问题,请参考“北京协和医学院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外合作项目选派手册”(请见附件3.1)中“常见问题解答”。

    7.学生提交以上纸质材料时请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文件,按照“校内审核提交材料”+“向基金委提交材料”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所院为单位,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peiyangchu@pumc.edu.cn,电子版材料的命名方式为“培养单位+学号+学生姓名”。

    8.请培养单位教育处把每位同学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附件2.2)、“北京协和医学院2026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汇总信息(Excel版,附件1.3),发送至邮箱:peiyangchu@pumc.edu.cn


    四、重要提示

    1. 国外合作项目,申请人在填报基金委网申系统前,应获得国外大学入学通知书及国外大学出具的国外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

    2. 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和高水平大学项目,完全独立,单评单录;2者的选派类别均包含联合培养博士生及攻读博士学位生。国外同一所高校同一类别研究生也有可能从高水平大学项目和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同时派出。请各位同学务必在申请阶段与外方高校确认清楚,是从哪个项目选派,避免选错,影响录取及派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有关校内选拔、确定推荐名单、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等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 石老师(010-65105714

    电子邮件:peiyangchu@pumc.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18号楼203


    附件:1.校内审核提交材料模版

    2.向基金委提交材料模版

    3.其他有关材料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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