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4年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秋季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所院:
2014年度接收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秋季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研究生院定于2014年5月27-28日对拟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
1、申请人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3年);
2、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近3年内至少有1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文章类型不限)。
(二)专业学位硕士
1、申请人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3年);
2、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近3年内至少有1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文章类型不限,排名前三);
3、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一般不接受跨学科(二级学科)申请;
4、我校只接收来自三甲医院的在职临床医师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师申请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提供:
(1)医师资格证
(2)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证书
(3)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我校申请学位医院参加临床训练至少一年的证明(外单位申请人员提供)
(三)学术学位博士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
2、申请人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3年内至少有一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高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文章类型必须为论著);
3、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奖励(5年有效,必须有单独的证书)。
(四)专业学位博士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
2、申请人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3年内至少有一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高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外国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4、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一般不接受跨学科(二级学科,内外科三级学科)申请;
5、我校只接收来自三甲医院的在职临床医师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师申请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提供:
(1)医师资格证
(2)第一、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证书
(3)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我校申请学位医院参加临床训练至少一年的证明(外单位申请人员提供)
二、办理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核程序
1.凡符合上述条件欲申请学位的人员请先与所在单位人事处、拟申请学位所在所院教育处联系、确定导师并进行初审。为便于资格审核工作的进行,请各所院将拟接收的人员名单汇总,填写《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登记表》(附件),于2014年5月16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经各所院初审合格的人员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填写完整;
3.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时间:2014年5月27-28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
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资格审核表》3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作证复印件(无工作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4)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外单位申请人必须提供,如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证明同意在我校申请学位医院参加临床训练相应时间)
(5)公开刊物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有关的文章复印件(具体要求见申请基本条件)
(6)卫生部英语统考合格证书(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提供)
(7)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奖证书(申请学术学位博士学位者提供)
(8)医师资格证书(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提供)
(9)第一阶段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需与原件对照)(外单位申请人申请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提供,本单位申请人申请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提供)
(10)第二阶段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需与原件对照)(外单位申请人申请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提供)
(11)外单位申请人需提供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
以上2-11项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提交一份复印件,相关证件请同时携带原件。
4、学费:我校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相关工作收费标准:硕士10000.00元/年(共3年)、博士12000.00元/年(共3年)。报名同时请缴纳第一年学费。外单位申请人第二年、第三年学费一般在申请答辩前缴纳;
联系人: 彭月 (010-65105824 )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