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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院外研发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2021年招生简章
    时间:2021-05-05来源: 编辑:研招办点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国医学科学院建设成为我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基地”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以下简称“院校”)遵照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充分调动和整合我国现有优势医学资源,通过合作共建的方式,依托院外单位建设了一批研发机构(以下简称“院外研发机构”),以健全院校学科建设,提升医学科技创新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人才的培养,院校2021年开始将联合院外研发机构,面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领域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本项目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培养学术型医学(理博士,计划招生不超过25人。

    一、申请人申请

    1. 申请条件

    符合《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附件1)报考条件

    2. 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5月10日10:00-1410:00登录院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yz.pumc.edu.cn/admission/accessSignup.do)进行注册、网上报名注册时考试方式请选择“联合培养”,报考信息中报考院系所请选择“院外研发机构”并按《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

    1.学校负责整理申请人报名材料,统一招生导师团队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招生导师团队生计划1:4比例择优确定拟推荐参加学校复试的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学校负责进入复试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准予进入复试。

    三、复试

    复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5月下旬。复试具体方式见院校后续通知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四、其他

    1. 学习方式、学位授予及学习地点:

    1)入学时间:2021年秋季学期;

    2)所录取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

    3)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按照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管理,招生导师(院外研发机构负责人)负责其学业、生活、思想、安全等方面指导和管理。为便于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管理,由招生导师北京协和医学院系统内指定一位导师作为副导师,协助招生导师办理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内部的各种管理事宜,以及研究生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基础课程学习期间的指导和管理

    4博士研究生的基础课程原则上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完成,对于京外的院外研发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其基础课程学习期间的住宿由依托培养单位负责(副导师所在单位,具体培养单位见附件2)。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及学位论文工作以院外研发机构承担的科研任务主,必须在院外研发机构完成;

    5)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北京协和医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北京协和医学院授予医学(理学)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2. 学费与奖助:按照北京协和医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确定。院外研发机构提供助研岗位津贴。发放年限不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3. 教学及住宿安排:博士研究生在院外研发机构培养期间,由院外研发机构提供学生培养过程中集中住宿和学习的相关条件,并与我校共同负责学生的管理。

    未尽事宜参见《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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