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岩市干部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选拔培养优秀年轻领导干部,经研究,决定根据龙岩实际,面向国内“双一流”高校选拔引进一批优秀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来岩工作,作为干部储备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安排使用与政策待遇
(一)工作岗位。引进头两年,先直接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点选派到市、县(市、区)直单位、乡镇(街道)、项目建设、重点工作一线、市管国有企业挂职锻炼。
(二)任职安排。储备人才的试用期为6个月(自正式入职之日起),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聘用1年后(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聘任为事业单位正科(七级职员)、副科(八级职员)职务;2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按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也可正式转入市管国有企业任职,并与市管国有企业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安排,按企业同类管理人员给予相应待遇并管理。正式转入市管国有企业任职的,人事工资关系转入企业,停发按月发放的生活补贴。
(三)补贴补助。干部储备人才引进5年内,除享受人事、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硕士、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四)培养选拔。将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作为补充机关干部的主渠道,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
二、选拔对象与资格条件
选拔引进对象:(1)原“985”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原“211”高校特别优秀的应届博士毕业生;(3)龙岩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以下学校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法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金融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电子信息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同时,引进的干部储备人才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
2.就读本科以来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
3.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
4.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5.承诺在龙岩服务期不少于7年。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选拔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龙岩市委人才办、龙岩人才发展集团通过各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龙岩人才发展集团官网、校园bbs、校园就业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政策宣讲。公告发布后,干部储备引才工作小组将赴北京、上海、南京、成都、武汉、厦门等城市及附近区域,进驻“985”高校进行政策宣讲。
(三)现场招聘。政策宣讲会后,毕业生可提交《2018年龙岩市选拔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干部储备人才)》(学校盖章审核,见附件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后,干部储备引才工作小组将进行资格审查筛选,之后直接组织面谈。面谈合格者可直接签约。
(四)网上招录。
1.报名。2017年9月15日,龙岩人才发展集团开通网上报名入口(http://www.lyrcjt.com)和手机报名端口,未参加现场招聘的毕业生可登录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干部储备人才申报实行先报先审,优先考虑现场签约者。
2.资格审核。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根据网上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人选。
3.面谈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谈,龙岩市委人才办、龙岩人才集团适时统一发布面谈公告,并通知具体面谈时间和地点。
4.签订录用合同。经面谈合格的,可直接签订录用合同。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龙岩市人才发展集团”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六)体检。拟录用人员来龙岩报到时,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入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由龙岩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联系电话:0597-2316396(龙岩市委人才办)
0597-2822802(龙岩人才发展集团)
附件:2018年龙岩市选拔干部储备人才报名表
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人才发展集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