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岩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龙岩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就选拔引进一批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一)本次选拔引进的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请登录“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详见附件《龙岩市2018年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二)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除享受引进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5年内,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3000元、4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工作满5年后,愿意继续留在龙岩服务10年以上的,在龙岩购买(建设)首套房的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再给予20万、30万、40万元购房补贴。
(四)引进人才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由市卫计委协助申报。
二、选拔引进资格条件
1.国内一流医科大学(重点为原“985”、“211”高校)、全国医学院校综合排名前30位的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和福建医科大学的博士毕业生;对愿意从事紧缺专业(精神卫生科、病理诊断)综合排名前30位的医学院校可放宽到本科生(福建医科大学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2.有5年及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验的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2018年8月1日)。
4.最低服务年限5年。
5.近5年内未在龙岩市区域内工作过。
三、选拔引进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龙岩市委人才办、龙岩人才发展集团、龙岩市卫计委通过各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龙岩人才发展集团官网、龙岩市卫生人才网、校园bbs、校园就业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发布选拔引进公告。
(二)政策宣讲。公告发布后,市卫计委组织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成立招聘小组,前往相关医科大学进行政策宣讲。
(三)现场招聘。招聘小组通过“现场面试+考察谈话”的方式,经面试合格的,可现场直接签订录用合同。
(四)网上招录。
1.报名。2017年9月15日,“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开通网上报名入口,未参加现场招聘的毕业生可登录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5日。
2.资格审核。龙岩市卫计委组织各用人单位根据网上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人选。
3.面试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龙岩市卫计委适时统一发布面试公告,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4.签订录用合同。经面试合格的,可直接签订录用合同。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在“龙岩市人才发展集团”、“龙岩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六)体检。拟录用人员来龙岩报到时,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入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由龙岩市卫计委等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其他不尽事宜,由龙岩市卫计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7-3298363。
附件:龙岩市医疗卫生系统2018年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卫计委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