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同等学力 >> 同等学力申请 >> 正文

北京协和医学院关于办理2022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1   点击量:

 

 


北京协和医学院

关于办理2022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现启动2022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条件

(一)硕士学术学位

1. 申请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近3年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文章(第一作者,文章类型不限);

3. 通过1门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5年有效);

4. 必须为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正式职工(含聘用制)。

(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 申请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

2. 在我校北京直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在职临床医师;

3. 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一致;

4. 通过1门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5年有效);

5.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审核程序

(一)初审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先与工作单位人事处、拟申请学位所在培养单位教育处联系,确定导师并由拟申请学位所在培养单位教育处进行初审。

基地住院医师若为单位人,应经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和基地医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基地住院医师若为社会人,应经基地医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二)资格审核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1)一式三份,统一左侧装订;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标注仅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使用;

4. 工作证或胸牌复印件(无工作证或胸牌,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5. 公开刊物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文章复印件(文章接收函、清样等不能作为申请依据);

6. 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成绩单或成绩截图;

7. 两名高级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

8. 个人陈述:学习及学术研究、临床实践的简要经历、经验、心得体会等;

9. 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习计划。

(三)材料提交

上述所有材料须按照顺序装入文件袋中,并于20221211日前邮寄以下地址,不接受到付。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邮编100730。收件人:严老师,电话:010-65105523

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21214日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五)现场报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于20221217-18日的9:0016:0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缴费转账记录到研究生院进行复核,并领取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须于20221217日前向学校账户缴纳第一年培养费,并在现场报名当天提供缴费凭据。我校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培养费标准为:硕士10000/年(共3年),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申请学位培养费按2年缴纳。

学校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北京协和医学院

银行账户: 8110701013831001802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八里庄支行

转账时须备注2022年同等学力培养费、姓名、申请学位所在培养单位名称。

附件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2:专家推荐书

附件下载:/attachment-1new.doc/attachment-2.doc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21121

 

邮箱:

电话:010-65105523

邮编:10073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九号新18号楼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公众号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