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研究生出席国际会议,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引导研究士生向高水平国际会议投稿,积极走向国际学术舞台,提高学术水平,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特设立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出席国际会议基金,对出席高水平国际会议并发表论文的研究生提供资助。
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
第二条 申请者必须是我校下属所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第三条 申请者论文或摘要(必须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必须为北京协和医学院)被国际会议接收,在国外召开的国际会议,必须有国际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并作“口头报告”或“论文壁报展示”的证明。在国内召开的国际会议,必须有国际会议的正式邀请函并作“口头报告”的证明。
第四条 原则上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
第五条 按照国际会议水平和影响程度,将国际会议划分为A类会议、B类会议、C类会议三个级别。A类会议是指被广泛公认的本学科领域最高水平的国际会议;B类会议指在本学科领域内学术水平高、影响力大的国际会议;C类会议是指学术水平较高、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系列性召开的国际会议。根据申请者申请参加的会议级别及论文录用情况,择优分等级进行资助。
第三章 资助办法和资助额度
第六条 出席A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往返旅费、注册费及不超过5天的住宿费,并且不受申请次数的限制;被邀请做“论文壁报展示”者,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和注册费。
第七条 出席B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往返旅费和注册费;被邀请做“论文壁报展示”者,资助往返国际旅费。
第八条 出席C类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往返旅费;被邀请做“论文壁报展示”者,资助单程国际旅费。
第四章 申请和评审程序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个人填写“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指导老师、所在所院进行初审、签署意见(所院初审意见需核定申请者参加国际会议的级别)。
第十条 申请人须递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2、由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函及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录用情况、本人报告、发言或报展的日程安排等信息)、会议日程安排表、论文复印件;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于会议前1个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第十一条 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组织。研究生院根据申请者递交材料,在两周内反馈申请人审批结果。
第五章 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 获资助者于会议结束后两周内,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书面和电子版)、机票、住宿费、注册费等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三条 研究生提交以上材料一个月内,研究生院审核后,将资助金额报学校计财处,由计财处负责下拨研究生所在所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研究生院。